觀點網訊:10月27日,深圳市法本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公司及子公司擬向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請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

根據公告,本次申請系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授信業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流動資金貸款、項目貸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開立信用證、保函等。

額度分配方面,招商銀行深圳分行、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平安銀行深圳分行、中信銀行深圳分行各不超過5億元,其他金融機構及類金融企業不超過30億元,合計不超過50億元。

綜合授信額度授權有效期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在額度範圍內可循環使用。

公司董事會同時提請股東會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署在上述綜合授信額度範圍內與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授信、借款、融資等相關事項的有關法律文件。

公告稱,本次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是公司及子公司實現業務發展及經營的正常所需,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具備較好的償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