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格林精密公告稱,公司制定《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該制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施行。

制度明確,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為董事長,主要由董事會祕書負責,可設相關部門協助處理日常事務。

制度規定,投資者關係管理需遵循合規性、平等性、主動性、誠實守信原則,溝通內容涵蓋發展戰略、法定披露信息、經營管理信息等,可通過官網、新媒體、投資者說明會等多渠道開展。

制度同時明確禁止泄露未公開重大信息、誤導性陳述等八類違規情形,要求投資者關係活動結束後及時編制記錄表並披露,相關檔案保存期限不少於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