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6日,海關總署發佈2026年第150號公告,對《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並予以發佈。
公告稱,此次修訂旨在進一步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於“強化食品藥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有關要求,強化進口食品溯源管理,優化公共服務和營商環境。
該規定原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12年第55號附件1。
海關總署10月26日發佈2026年第150號公告,修訂發佈《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規定》,以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於強化食品藥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要求,強化進口食品溯源管理,優化公共服務和營商環境。
觀點網訊:10月26日,海關總署發佈2026年第150號公告,對《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並予以發佈。
公告稱,此次修訂旨在進一步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於“強化食品藥品安全全鏈條監管”的有關要求,強化進口食品溯源管理,優化公共服務和營商環境。
該規定原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12年第55號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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