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2日,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設定的90天申報窗口期最後一日,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懷柔區稅務局對外發布公告,向晁某哲等21名自然人公告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開展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涉稅核實、通知申報納稅。
通知書要求相關人員自查本人設立、參與離岸信託的情況,在15日內前往對應稅務所提交全套信託資料。
按照政策規定,2023年至2025年置入離岸信託資產產生的應納稅款,只有在10月22日前完成申報,才可享受不加收滯納金的待遇。
在北京懷柔之外,山東青島市南區稅務局已於9月30日向周某琪、劉某欣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10月10日前後,胡某秋也收到同類通知,要求提交信託協議、裝入信託的資產明細、架構資料和收益財務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