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浙江省林業局、省交通運輸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與林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推動交通運輸與林業從“點上共建”走向“全面融合”。《實施意見》自11月1日起施行。
在林業要素保障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屬於省級以上重大項目的,所需林地定額由省級予以全額保障,林地佔補依規按一定比例支持安排省級統籌補充林地指標。對於建設週期長的重點交通項目,其臨時使用林地期限可依規申請延期,最長不超過四年。重點交通項目已批覆的臨時使用林地,在植被恢復期滿前,不同施工標段可接續使用,累計不超過批准施工週期即可。
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加快完善連接林業特色園區、標準化生產基地、森林康養基地等關鍵節點的道路網絡,提升林產品運輸效率和產業可達性。高標準規劃建設連接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自然公園的生態旅遊公路、風景道,加強與森林古道的銜接。
《實施意見》提出打造路業協同發展軸,共同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交通+林業”融合發展區域集聚,將重要交通線打造成為林業產業振興和區域共同富裕的發展軸線。支持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與養護中推廣使用綠色低碳建材。
在國有林場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將具有社會公共服務屬性、連接國有林場主要經濟節點的道路納入地方公路網規劃,將現有符合等級公路要求的道路納入地方公路網管理。穩步推進通往國有林場場部、各林區、護林點、產業基地等關鍵節點的道路硬化與等級提升,強化林場與周邊鄉村道路互聯互通。依託便捷交通網絡,挖掘國有林場森林資源潛力,發展特色種養、生態旅遊、林下經濟等綠色產業,共同探索國有林場特色資源增值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