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就楊某轉院途中遭網約車司機甩客、後因重症肺炎搶救無效死亡案作出一審判決。楊某家屬認為醫院、平臺及司機延誤救治,訴請連帶賠償962094.9元。

法院認定,南寧市中醫醫院三次建議住院,已履行診療及風險告知義務,無證據證明存在過錯;司機覃某因擔心患者嘔吐弄髒車輛中途甩客,一定程度延誤救治;民途出行平臺運營方雲南順佳捷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向無證司機派單,未盡審核義務。

法院同時認定,家屬三次拒絕住院、選擇普通網約車轉運且未告知病情危重,存在重大過錯,患者基礎疾病是死亡主因。

據此,法院判決司機賠償8000元、平臺運營方賠償5000元,承擔按份責任,不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