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1日,深圳市華陽國際工程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全資子公司處置部分土地使用權的議案》。該事項未達到股東會審議標準,無需提交股東會審議。

全資子公司東莞市華陽國際建築科技產業園有限公司持有位於茶山鎮超橫路8號的地塊,面積88296.86平方米(約132.44畝),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至2067年3月25日。

東莞產業園擬與東莞市茶山鎮人民政府簽署《土地收回協議》,由茶山鎮人民政府收回原宗地中的一部分,面積55027.42平方米(約82.54畝),土地使用權補償費為6795.89萬元。

公司委託深圳市國譽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顧問有限公司以2026年9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對擬處置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評估值為6768.37萬元。交易價格由雙方參考評估值協商確定。

協議約定,土地使用權補償費為6795.89萬元(含稅),分三期支付:協議生效後30日內支付2038.77萬元,佔補償總額30%;取得市政府收回批覆之日起30日內支付2718.35萬元,佔40%;完成擬收回地塊清理並完成不動產權證變更之日起30日內支付2038.77萬元,佔30%。

若土地收回申請未獲批准,協議自動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協議終止後7日內,甲方返還土地,乙方無息退還已收取的補償款。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方東莞市茶山鎮人民政府具備履約能力,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本次交易基於公司發展戰略和規劃,能夠盤活存量資產、優化資產結構。土地收回所得款項將用於公司日常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