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1日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黔西南州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潘維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潘維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扭曲錯位,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背離組織原則,個人或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目無法紀,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潘維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潘維維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黔西南州第八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