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於同意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6〕2833號),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申請獲同意註冊。

批覆內容包括四項:一是同意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二是公司本次發行應嚴格按照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申報文件和發行方案實施;三是批覆自同意註冊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四是自同意註冊之日起至本次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杭州高新董事會表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批覆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東會的授權,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