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9日,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公告2026年第49號公佈,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決定優化調整特定無人駕駛航空器相關物項的出口管制措施。

根據公告,滿足特定特性的該類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出口經營者應依照相關法規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許可。

公告自2026年11月18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