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陳秋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明,2024年10月10日,相關公司發佈關於籌劃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事項的停牌公告,該事項公開前屬於內幕信息。內幕信息不晚於2024年3月22日形成,公開於2024年10月11日。陳秋航為內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時間不晚於2024年10月8日。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陳秋航控制、利用多個證券賬戶買入相關公司股票,內幕信息公開後全部賣出,經計算獲利2581.15萬元。2024年10月8日至10日,陳秋航將內幕信息告知他人。
證監會認定,陳秋航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
證監會決定,沒收陳秋航內幕交易違法所得2581.15萬元,並處以1.55億元罰款,對其泄露內幕信息行為處以100萬元罰款,合計沒收違法所得2581.15萬元,並處以1.56億元罰款。同時對陳秋航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義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上市或者掛牌的所有證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