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026年10月16日下午,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慧芳等六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

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李慧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

朱敬琳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該幼兒園後廚工作人員牛愛元、文亞芳、賀旭霞、安春玲分別被判處八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