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5日,香港電訊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作為香港電訊信託託管人-經理身份)及香港電訊有限公司聯合宣佈公司祕書、授權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變動。
張學芝女士已呈辭為託管人-經理及香港電訊的集團法律事務總監兼公司祕書,並將不再擔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所規定的授權代表,以及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送達的獲授權代表,於2026年10月15日起生效。
張女士已確認她與託管人-經理董事會及公司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概無任何有關其辭任的事宜須敦請香港電訊信託與公司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留意。託管人-經理董事會及公司董事會感謝張女士於在任期間對香港電訊信託及公司作出的貢獻。
曾慧怡女士已獲委任為託管人-經理及香港電訊的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以及公司的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表,同樣於2026年10月15日起生效。
曾女士於2022年加入電訊盈科集團,擁有超過25年的法律及公司祕書專業經驗。她是一名律師,併為香港律師會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