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據國家稅務總局消息,今年前9個月稅務部門共停止公佈失信主體12028戶,其中除依規到期自動停止公佈外,1219戶失信主體通過繳清稅款、滯納金、罰款共計13.55億元后,申請提前停止公佈,實現信用修復,修復總量同比增長30.93%。

2021年,稅務總局修訂發佈《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佈管理辦法》,明確失信主體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繳清(退)稅款、滯納金、罰款,且失信信息公佈滿六個月的,可向作出確定失信主體決定的稅務機關申請提前停止公佈失信信息。信用修復後,企業可重新評定納稅信用等級,融資、招投標等經營活動不再受限。

稅務總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稅務部門在向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佈名單的當事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的同時,一併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和《納稅信用合規建設提示書》,引導失信主體積極主動進行信用修復;並及時優化提前停止公佈工作流程,由“相對人主動提出”調整為“主動告知”。

稅務部門主動開展“線上修復”,2026年以來已有511戶失信主體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完成線上信用修復,佔今年信用修復總量的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