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0日,西藏金融監管局發佈公示,認定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亦興金控投資有限公司、西藏金控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西藏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家經營主體名稱未經批准含有“金融控股”“金融集團”“金控”等字樣。
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等規定,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未經批准不得在公司名稱中使用上述字樣。
西藏金融監管局要求三家企業自公示之日起3個月內主動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註銷或變更名稱、業務範圍,變更後的名稱及經營範圍不得包含相關未經許可的涉金融屬性字樣。
若名單中主體未按期主動註銷或變更,西藏金融監管局將聯合各相關部門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