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發市場監管領域經營主體信用評價實施辦法 10月30日起實施 2026-10-11 11:55 時訊國內政策浙江信用評價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市場監管領域經營主體信用評價實施辦法》,自10月30日起實施,評價以“通用+專業”為總體框架。 觀點網訊: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市場監管領域經營主體信用評價實施辦法》,自10月30日起實施。 《實施辦法》明確,市場監管領域信用評價以“通用+專業”為總體框架。 在全覆蓋開展各類經營主體通用信用評價基礎上,緊扣不同行業經營特點與監管工作實際,在食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知識產權等重點領域同步推行專業信用評價。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王天微 打開微信「掃一掃」分享給朋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