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9日,華維設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華維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廖宜勤、侯昌星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6〕17號),江西證監局對公司、廖宜勤、侯昌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經查,華維設計2025年年度報告中淨利潤數據披露不準確、主要客戶及供應商披露不準確,臨時公告中關於收購標的公司九江華維芯微電子有限公司車間面積披露有誤。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公告顯示,董事長廖宜勤、時任董事會祕書兼財務總監侯昌星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