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5日,雅居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披露境外債務重組重大進展。
公告稱,過去一年,雅居樂與若干境外債權人(包括現有銀團貸款的一組主要境外貸款人)保持建設性對話,以期制定一項在財務上可行的長期全面境外債務重組方案。過去數月,公司與由現有銀團貸款持有人組成的協調委員會就重組進行磋商。
根據可得資料,於公告日期,協調委員會合共持有現有銀團貸款未償還本金總額約61.50%。在並無不可預見情況下,公司目前預期重組支持協議將於公告日期起計六週內推出。
重組涉及解決公司本金總額約51.83億美元的金融債務,包括現有銀團貸款未償還本金9.75億美元、優先票據17.47億美元、永久證券19億美元、可交換債券3.08億美元,以及其他負債2.52億美元。
雅居樂可選擇將上述任何債務排除於範圍內債務之外,或將總額最多10億美元的額外債務納入為範圍內債務;未經協調委員會成員事先批准,不得將針對香港擔保人的任何額外債務納入。
實施方面,擬透過一項或多項互為條件的重組程序落實重組,包括根據英國《2006年公司法》第26A部建議的重組計劃,以及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670、673及674條建議的上市公司香港計劃及擔保人香港計劃。
重組將涉及解除及清償範圍內債務,以換取合共約91.99億股新普通股及繳足股份,佔緊隨重組完成時發行新公司股份後公司股本約64.6%,形式為新公司股份或新可交換債券。
其中,各可交換債券持有人將按比例應占合共約7.22億股新公司股份,相當於重組後股本約5.1%;各永久證券及私人債務A持有人將應占合共約14.88億股,約10.4%。
現有銀團貸款及優先票據債權人方面,各香港上市公司計劃債權人將按比例應占合共約20.17億股,約14.2%;各擔保人香港計劃債權人應占合共約49.73億股,約34.9%。
新可交換債券將由一間新的孤兒特殊目的公司發行,為原發行金額最高約356.49億港元、期限364日的零息可交換債券,到期日將按最低交換價強制交換為新公司股份。
同意費用方面,將於六週內正考慮向於重組支持協議推出後28日內訂立協議並支持重組的債權人,提供相當於相關債務未償還本金金額0.2%的現金同意費用;於28日後但42日內訂立的,比例為0.1%。
根據重組支持協議條款,將於六週內及香港擔保人須於協議日期後六個月內向香港法院提交原訴傳票,以申請召開相關債權人會議。該期限可由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延長額外三個月,前提為協調委員會相關成員於公司發出通知後五個營業日內並無書面反對該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