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30日,據知情人士透露,廣州商品住房銷售制度迎來調整,包含六大變化。

8月28日後出讓土地,單體封頂方可預售,在途項目按原政策執行。

廣州全面推行主辦銀行制度,購房款全額進入監管賬戶。

新出讓土地優先現房銷售,定金不高於總房價5%,竣工備案前不得使用。

8月28日起取證項目,按揭貸款須竣工備案後發放。

土地款首付不低於50%,餘款最長2年繳清,支持拿地即開工。

此外,廣州優化審批、推動交房即發證,加大現房及“好房子”融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