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9日,上海城地香江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887.SH)公告,全資子公司北京香江建業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香江公司")涉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已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民事判決書(2026)浙05民終1270號。

終審判決香江公司應返還浙江天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1131萬元,並自2025年7月16日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付逾期利息至實際清償之日止;全資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天力公司其餘訴訟請求及香江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均被駁回。

糾紛源於2016年7月5日天力公司與香江公司簽訂的《建設項目機電施工專業分包合同》,天力公司將湖州華為雲計算數據中心產業園機電施工專業分包項目交由香江公司施工,合同約定價款為固定總價10969萬元。

其後經補充協議及增補協議,雙方確定分包合同工程款總額為1.35億元,天力公司已付1.21億元,尚有1433.63萬元未付。

訴訟過程中,天力公司訴請判令香江公司返還超付價款1331萬元及利息,並減少合同結算價款750.56萬元;香江公司則反訴請求天力公司支付工程款1433.63萬元及逾期違約金811萬元,兩項合計2244.54萬元。

訴訟經過方面,2025年7月25日香江公司及香江集團公司收到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等相關法律文書;2025年8月6日香江公司寄送《民事反訴狀》;2026年4月7日一審判決後,香江公司於同年4月9日提起上訴,2026年9月24日作出二審(終審)判決。

公告顯示,本案件執行尚未結束,截至目前公司暫未對本事項進行計提,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需根據具體執行情況確定,最終影響以審計結果為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