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9日,龍建路橋股份有限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以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董事會祕書的議案》,同意聘任劉豔麗女士擔任公司董事會祕書。
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全體委員認為劉豔麗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其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公告顯示,劉豔麗女士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任黑龍江省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風控法務部副總經理;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任黑龍江省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風控法務部總經理。
公告稱其具備法律合規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熟悉證券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
任職資格方面,劉豔麗女士不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4.3.3條規定的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最近36個月內未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採取3次以上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3次以上通報批評。
此外,她不存在兼任總經理、分管經營業務的副總經理以及財務負責人的情形,並已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祕書任職培訓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