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圓生活服務更新收購要約進展 股東特别大會9月30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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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1:18

  • 方圓生活服務就要約人收購全部已發行股份的可能無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發布每月更新,股東特别大會将于9月30日舉行,購股協議先決條件除一項外均未達成。

    觀點網訊:9月16日,方圓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與要約人YONCAN CO., LTD.就收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要約人及要約人一致行動人士已擁有或同意收購者除外)的可能無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聯合發布每月更新公告。

    公告提述三份過往文件:雙方于7月28日刊發的規則3.5公告,内容有關收購、要約、股份認購及認股權證認購;雙方于8月17日刊發的聯合公告,内容有關延長寄發綜合文件的最後時限;以及公司于9月10日刊發的通函,内容有關股份認購、特别交易及認股權證認購。

    公告稱,作出要約須待收購完成後方可作實,而收購完成須待購股協議項下先決條件于收購截止日期或之前獲達成或(倘可豁免)豁免後方可作實。

    截至公告日期,除規則3.5公告“收購之先決條件”一節所載分段(b)的條件(刊發規則3.5公告)外,購股協議項下概無其他先決條件已獲達成或(倘可豁免)豁免。

    公司已寄發通函,以考慮股份認購、特别交易及認股權證認購等事項,股東特别大會将于9月30日舉行。公司将于适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及收購守則就要約的狀況及進展作出進一步公告。

    公告同時作出警告:僅于收購完成後方會作出要約,而收購完成須待購股協議項下先決條件獲達成或(倘可豁免)豁免後方可作實,因此收購完成未必一定會落實,要約亦未必一定會作出。

    董事不會在公告内就要約是否公平合理或應否接納要約發表推薦建議,並提醒股東在決定是否接納要約前細閱綜合文件,包括獨立董事委員會就要約發出的推薦建議及獨立财務顧問的意見。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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