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9日,廣州市廣百股份有限公司(002187.SZ)與廣州市廣百展貿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經營協議》,就廣州市十三行路1號新中國大廈首至三層及廣州市海珠區廣紙路2-4、6-8號物業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經營物業面積合計7645.68平方米,另配套停車位及設備房,合作期限自2026年10月16日起至2036年10月15日止,共10年。
費用方面,合同期限內基礎委託管理費為360萬元/年(含稅),基本運營費為500萬元/年(含稅),合同期內兩項費用合計8600萬元。
雙方同意以11200萬元(含稅)作為年度收入計算基數,若物業實際收入超過預期,按C=(A-11200萬元-N-B)*50%向廣百展貿結算年度超額提成委託管理費。
鑑於廣百展貿為公司控股股東廣州嶺南商旅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有嶺南集團90%的股權,本次合作經營構成關聯交易。
審批方面,公司2026年第三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以3票同意審核通過相關議案;9月9日第八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以5票同意通過該議案,關聯董事張威迴避表決。本項關聯交易無需提交股東會審議批准。
公告顯示,標的物業權利人分別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廣州友誼集團有限公司與廣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物業不存在抵押、質押或其他第三人權利,亦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
本次關聯交易合作協議年均費用約86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總收入的比例為0.25%,對公司本年度及未來各會計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與嶺南集團累計已發生各類關聯交易總金額7153.38萬元,均在2026年度日常關聯交易計劃總金額19651萬元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