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悅生活公告,全資附屬公司于8月29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就二審判決的再審申請被駁回。公司或向河南省檢察院申請民事檢察監督,並将與銀行商讨貸款及抵押物方案。
觀點網訊:9月4日,康橋悅生活集團有限公司(2205.HK)公告,其全資附屬公司康橋悅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于8月29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發出的民事裁定,駁回該附屬公司就二審民事判決呈交的再審申請。
根據該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附屬公司就貸款合同及聲稱承諾函涉嫌無效所提交的證據,不屬于足以推翻原判決的新證據;附屬公司就關連擔保及上市規則項下披露與批準程序所提出的問題缺乏法律依據。
裁定同時認為,該銀行已履行适當的審查程序,其對聲稱承諾函性質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足以認定該銀行存在惡意。
背景方面,此前公告披露,該附屬公司的銀行賬戶存在異常情況。公司此前曾就二審民事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呈交再審申請,相關公告日期包括2024年7月7日、2024年8月18日、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0日、2026年2月13日、2026年4月15日及2026年5月4日。
後續安排上,公司正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尋求法律意見,並與中國法律顧問讨論附屬公司根據适用中國法律可采取的進一步行動,包括可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河南省有管轄權的人民檢察院申請民事檢察監督。
公告稱,該程序存在不确定性,需要新增有效證據,才有可能導致二審民事判決變更。公司亦正考慮,並将于适當時候與該銀行商讨,在不影響附屬公司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就貸款及相關抵押物達成雙方可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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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劉滿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