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服務公告稱,上交所對上海世茂及許世壇發出紀律處分決定書,予以公開譴責,並認定許世壇6年内不适合擔任證券發行人董監高。
觀點網訊:8月24日,世茂服務(00873)宣布,公司收到上海世茂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已發出紀律處分決定書,認定相關事件構成違反适用的信息披露法律法規,並對上海世茂及許世壇予以公開譴責,同時認定許世壇6年内不适合擔任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
根據公開資料,中國證監會早前已完成對上海世茂的調查,認定其存在違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規的行為,並拟對相關方實施處罰,其中包括對許世壇給予警告、處以490萬元人民币罰款以及實施為期6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世茂服務董事會認為,上交所決定書不會對集團的業務及營運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将繼續評估與上交所決定書相關的事态發展及結果之影響,並将就任何重大發展向市場作更新。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徐耀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