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8月4日,中國通天酒業集團有限公司發佈自願性公告,披露董事會已拒絕一名主要股東的認購建議。

公告顯示,公司於7月30日接獲主要股東王赫先生髮出的建議函,其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約10%。王赫建議根據特別授權按每股0.20港元的價格認購公司20%新股份,但須待兩項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一是公司即時撤回、終止或避免繼續進行7月26日訂立的現有配售協議;二是公司保證委任一名由王赫提名的執行董事,以監察認購事項所得款項的動用情況。

董事會經審慎審閱後決議拒絕該建議,並列出四點主要原因。首先,建議人作為主要股東,該建議構成一項關連交易,須經獨立股東批准,將產生額外時間成本及行政、專業費用,且不保證能獲得批准。其次,建議函註明“須待合約落實”,且須待多項條件及監管批准達成,存在不確定性。

第三,公司已於7月26日訂立具法律約束力的配售協議,任何單方面終止或拒絕履行將使公司面臨不利法律後果及聲譽風險。第四,要求委任指定執行董事監督所得款項用途的條件,連同王赫在建議函中所作承諾,暗示該提名人將對款項用途擁有最終決定權,此舉實際上要求董事放棄或轉授其酌情權,可能使董事違反受信責任。

董事會已授權公司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孫佳良先生代表董事會簽署及寄發回覆函予王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