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31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00604.HK)發佈公告,宣佈與一家銀行訂立融資函件,獲得一筆為期最長三年、金額為4億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

根據融資函件,若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將構成違約事件:深業(集團)有限公司不再擁有深圳控股至少35%已發行股本;深業不再為公司單一最大股東,或不再控制公司;深圳市人民政府不再直接或間接實益擁有深業至少51%權益。

倘發生上述違約事件,相關銀行於融資函件項下的責任可予以終止,融資項下所有尚未償還貸款及所有利息以及其他應付款項可能立即到期應付。

同日,深圳控股亦與原融資函件項下的相關銀行訂立補充函件,修訂2024年2月6日訂立的3億港元(或其等值人民幣)定期貸款融資函件。補充函件新增一項違約事件:在原融資期限內,任何直接或間接股東向公司及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提供的所有股東貸款本金總額(包括已轉換為股權的部分)低於140億港元(或等值的其他貨幣),即構成違約。

公告披露,於本公告日期,深業實益持有深圳控股已發行股本約62.33%,連同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所持權益一併計算約為63.19%;深圳市人民政府間接持有深業100%的權益。此外,公司任何直接或間接股東向公司及集團成員公司提供的所有股東貸款本金總額不低於140億港元(或等值的其他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