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6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着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確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使用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購買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15%執行。

據介紹,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執行。該措施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套數認定範圍調整為購房地旗縣(市、區),旨在更好滿足羣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