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8日,小米集團-W[01810]發佈自願公告,披露了聯合創始人、執行董事、副董事長林斌先生的減持計劃。

公告顯示,小米董事會獲公司聯合創始人、執行董事、副董事長林斌先生通知,林先生計劃自2026年12月開始,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每12個月出售金額不超過5億美元的公司B類普通股,累計出售總金額不超過20億美元的公司B類普通股。

小米表示,林先生減持計劃所得款項主要用於成立投資基金公司,林先生對集團業務前景充滿信心並將長期服務於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