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17日,東傑智能公告稱,公司對部分客戶應收款項減值損失計提不充分,導致相關年度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婁剛、時任總經理藺萬煥、董事會祕書張新海、財務總監張路發出監管函,指出上述人員未能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相關規定。深交所要求公司及相關人員充分重視問題,及時整改,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東傑智能:因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收監管函
公司對部分客戶應收款項減值損失計提不充分,導致年度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交所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婁剛、總經理藺萬煥等高管發出監管函,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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