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3月7日,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公司董事在禁售期內買賣證券的情況。

公告指出,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易小迪先生,執行董事範小衝先生及非執行董事範曉華女士被視作在禁售期內通過強制出售方式出售了樂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萬股公司股份,約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的0.001%,原因是融資保證金出現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