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21日,明發集團(國際)有限公司發佈自願性公告,披露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合同銷售表現。

公告顯示,2024年明發集團未經審核合同銷售總額約為人民幣53億元,較2023年的約人民幣58億元同比下降約8.3%,總面積為615916平方米。

其中,南京(江蘇省)以約14.70萬平方米的銷售面積和人民幣16241元/平方米的平均銷售單價,貢獻了約人民幣23.88億元的銷售額,佔總銷售額的45.3%。長沙(湖南省)和馬鞍山(安徽省)分別以約人民幣3.77億元和3.14億元的銷售額位列第二和第三,分別佔總銷售額的7.2%和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