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1日,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武漢正舟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同時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被限制高消費。
公告顯示,武漢正舟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被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涉及執行案號分別為(2024)鄂0116執2467號和(2024)鄂0116執2490號,立案時間為2024年4月8日,執行標的分別為10萬元和7.50萬元。
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金明捷,以及財務負責人宋喜娥被限制高消費,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如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購買不動產等。涉及的執行法院包括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等。
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正在與相關機構積極溝通,瞭解被執行情況,並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