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原訟法庭對薛伊琪、譚焯衡及林穎琪三人因串謀進行正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虛假交易罪名成立後,分别判處薛和譚各監禁六年八個月,林監禁四年四個月。據悉,上述判罰是香港操縱市場案21年來最高監禁刑罰。
觀點網訊:7月22日,香港原訟法庭對薛伊琪、譚焯衡及林穎琪三人因串謀進行正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虛假交易罪名成立後,分别判處薛和譚各監禁六年八個月,林監禁四年四個月。
據悉,上述判罰是香港操縱市場案21年來最高監禁刑罰。
此案是香港證監會廣泛調查後,由律政司提出檢控的結果。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操縱市場行為受到法律的嚴格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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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