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6月3日,山西省商務廳聯合其他六部門印發《全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該細則旨在鼓勵消費者更新車輛,促進環保和新能源汽車的普及。
根據細則,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符合減免車輛購置稅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將獲得一次性定額補貼。
具體補貼標準如下: 1. 報廢上述兩類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消費者,可獲得最高1萬元補貼。 2. 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可獲得7000元補貼。 3. 對於通過省內已備案二手車經銷企業或交易市場轉出持有時間超過一年的乘用車,並在省內購買上戶乘用車的個人消費者,將給予2000元補貼。
補貼細則還包括了補貼的範圍、標準、申報審核流程以及監督管理機制。這些措施預計將有效刺激汽車市場的更新換代,同時推動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