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9日,棕櫚生態城鎮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
經查明,棕櫚股份在2021年7月收到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支付的1.009億元補償款後,未在《2021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該事項對公司財務報告的預期影響,直至2022年1月才在業績預告中公佈,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
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對棕櫚股份處以150萬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經查明,棕櫚股份在2021年7月收到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支付的1.009億元補償款後,未在《2021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該事項對公司財務報告的預期影響,直至2022年1月才在業績預告中公佈,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
觀點網訊:12月29日,棕櫚生態城鎮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
經查明,棕櫚股份在2021年7月收到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支付的1.009億元補償款後,未在《2021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該事項對公司財務報告的預期影響,直至2022年1月才在業績預告中公佈,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
中國證監會河南監管局對棕櫚股份處以150萬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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