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9日,廣西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徵求《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並公開徵求意見建議。

按照《徵求意見稿》,玉林市擬調整可申請貸款的繳存時限,由原來“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調整為“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單位繳存職工和靈活繳存人),自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起應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同時,擬調整貸款額度,由原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調整為“單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雙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出,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後基本滿足繳存人購建住房的貸款需求。

另根據《徵求意見稿》,玉林擬調整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單位繳存職工和靈活繳存人貸款額度具體計算公式統一調整為:

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繳存比例倍數×風險防控係數。兩個及兩個以上繳存人在上述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分別獨立計算其額度後再合併加總。

其中,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是指繳存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處於正常繳存狀態的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同時繳存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可合併至個人賬戶餘額關聯計算貸款額度:1.以租房已提取的金額;2.以該套住房首付款已提取的金額。

繳存比例倍數為10-24倍。繳存比例倍數與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掛鉤。單位繳存職工繳存比例倍數是根據單位繳存比例的2倍進行換算,具體確定繳存比例倍數;靈活繳存人繳存比例倍數統一為24倍。

風險防控係數根據申請貸款時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個貸率(指住房公積金貸款餘額佔住房公積金繳存餘額的比率)確定:1.個貸率<85%,風險防控係數為1;2.85%≤個貸率<90%,風險防控係數為0.9;3.90%≤個貸率<95%,風險防控係數為0.8;4.個貸率≥95%,風險防控係數為0.7。個貸率以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社會公佈的上一年年度報告確定。

此外,《徵求意見稿》顯示,調整靈活就業人員以月繳存額進行自主申報,由原來“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基數由本人根據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實際收入情況申報”調整為“靈活就業人員的月繳存額根據本市當年公佈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範圍自主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