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13日,為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建設工作,河南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明確了保障對象、建設標準、租金標準以及相關支持政策等事項。

《意見》中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羣體的住房困難問題。面向社會供應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本市無房新市民、青年人供應,原則上不設戶籍和收入限制;產業園區、用人單位配套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應優先或定向供應本園區、本單位、本系統符合條件的職工。

新建和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原則上70平方米以下的戶型不低於70%),已開工或通過既有住房改造的,可依據實際建築面積適當放寬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低於同地段同品質住房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價格。面向本園區、本單位、本系統職工定向供應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價格可進一步優惠。

此外,《意見》中提到拓寬房源籌集渠道。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閒置房屋,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將部分富餘安置房、市場房源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回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設和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可由國有平臺公司運營管理政府閒置房屋、富餘安置房和市場房源轉化的保障性租賃住房。

《意見》中提到相關支持政策包括土地支持政策、財政稅收支持政策、以及金融支持政策。

其中土地支持政策主要內容包括支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企事業單位利用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產業園區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

財政稅收支持政策主要內容包括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的各項補助資金;對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用水、用電、用氣、用暖按照民用價格執行。

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內容為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貸款;鼓勵商業銀行對相關住房租賃企業創新綜合金融服務;落實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適應的貸款統計制度,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支持商業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