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4日,觀點新媒體從“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獲悉,廣東梅州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作首付款。
據悉,於日前,廣東省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作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明確梅州市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並與房地產企業簽訂購房合同但尚未足額交付首付款的,可提取公積金用作首付款。
該《實施細則》明確了提取額度,即在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購房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保留十元以上)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