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日前,有網傳消息稱,蘭州市的房屋轉讓增值稅將從1%上漲至20%。

有稅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網傳消息中的稅種指的可能不是增值稅,而是個人所得稅,且個人所得稅的政策一直沒有發生過變化。據其介紹,當賣方持有房產已經超過2年,可以減免增值稅及其附稅;如果不超過2年,增值稅的稅率為5%,附稅在增值稅的基礎上徵收12%,個人減半徵收。

同時,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二手房的交易涉及到個人所得稅,是按照(房屋銷售價-房屋原值-合理費用)×20%來計算,如房屋銷售價低於原值,則不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