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據中國政府網消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據觀點新媒體瞭解,《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全面摸清自建房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等基本情況。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實施分類整治,確保整改到位。

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工作方案》要求,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加強日常檢查,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清查整治違法行為,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充實基層監管力量。

強化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在“加強安全管理”方面,《方案》規定,要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建立羣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方案》還提出了五方面的保障措施:強化組織實施、明確部門分工、加強支撐保障、強化督促指導、做好宣傳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