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5月26日,中國恒大集團發佈出售項目公告稱,於2022年5月26日,恒大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城博(寧波)置業有限公司,與受讓方浙江省浙建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協議。

據此,轉讓方將其持有的城市之光廣場項目權益轉讓予受讓方,總代價為人民幣13.48億元。

部分對價將用於直接抵償集團就其於寧波市其他項目欠付受讓方及其子公司人民幣218,601,100元的未付工程款。受讓方將於項目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過戶至受讓方名下後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金額為人民幣50,000,000元的部分對價,及於其他將予出售資產過戶至受讓方名下後24個月內付清金額為人民幣1,079,182,000元的剩餘對價。

另外,約人民幣2.94億元的部分城市之光廣場出售事項所得款項將用作化解恒大就項目地塊的若干未付工程款及如上文所述就集團於寧波市其他項目欠付受讓方及其子公司的未付工程款,其餘城市之光廣場出售事項所得款項將作為集團一般營運資金。

觀點新媒體獲悉,出售資產為恒大城市之光廣場(C3–5#)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塊上的在建工程所有權以及地塊的房地產經營開發權,項目位於寧波市東部新城中山東路以南、星安路以東、松下街以北、規劃路以西。地塊的用途為商務金融、文體娛樂用地。項目總用地面積14,565平方米,現規劃總建築面積169,605.33平方米,地下車位1024個(含社會公共停車位210個)。

項目規劃建設至42層,規劃建築高度195.05米,項目目前已建設至地上26層。截至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項目地塊、地塊上的在建工程以及地塊的房地產經營開發權並沒有產生任何租金收入。於2021年12月31日,項目資產淨值約為人民幣9.7億元。

恒大稱,預期集團將就城市之光廣場出售事項將會錄得收益約人民幣1.75億元,即出售項目權益的對價扣除關於將予出售資產及城市之光廣場出售事項的成本及相關稅項而得出的金額,惟以最終審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