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月15日,新華聯資本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收到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的函件,公司未有維持足夠的業務運作並且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讓其股份得以繼續上市。
因此,其決定維持上市委員會決定,而公司的股份須根據上市規則停牌。
據悉,新華聯資本的主要業務為在中國製造及銷售建築材料(於二零二一年二月終止經營);精礦貿易;物業投資及物業發展;及其他業務,包括煤礦特許權之勘探及開發、銷售煤炭及採礦設備,以及上市證券投資。
以往,新華聯資本經營製造業務及貿易業務作為其核心業務。然而,自2014年以來,製造業務並無產生任何收入。於二零二一年二月,營運合營公司解散後,其已經終止經營。
儘管貿易業務自截至二零一八年財政年度以來錄得每年收入169,800,000港元至318,100,000港元,然而,於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財政年度,其分別錄得毛損36,000港元及1,100,000港元以及分部虧損2,300,000港元及3,000,000港元。儘管公司聲稱其有望實現二零二一年之預測貿易收入人民幣438,000,000元,然而上市覆核委員會注意到,貿易業務的邊際利潤非常微薄(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