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2月29日,福州市公安局印發《關於進一步降低落戶條件 壯大人口規模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將於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福州此前於12月11日已發佈《關於進一步降低落戶條件 壯大人口規模的若干措施》。最新的實施細則顯示,落戶的適用對象為外省市戶口遷入福州,以及福州市轄的六縣(市)、長樂區戶口遷入五城區。
根據福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羣眾可以在居住、就業、近親屬處落戶,有合法產權(或使用權)房屋的,可落戶在該房屋地址;無合法產權(或使用權)房屋的,則區分不同情形提交落戶材料,自行選擇各類集體戶地址落戶。
同時,落戶及投靠都屬於零門檻,福州市把親屬隨遷、投靠落戶範圍擴大到近親屬,降低集體戶設立條件,單位集體戶從業人數降至5人,商住樓也可以設立集體戶。此外,租戶符合相關條件的,經過所有權人同意,可以落戶到所租賃房屋內。
另據瞭解,近期包括蘇州、合肥、青島、無錫、珠海、上海、天津及河南省都出臺了不同程度的落戶放寬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