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2月23日,中昌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緊隨相關要約截止後以及待過戶登記處將已收取有效接納所涉及要約股份正式登記過戶後,公眾持有1.69億股股份,相當於截止公佈日期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15.09%。
因此,於截止公佈日期,公司不符合上市規則所載最低公眾持股量為25%規定。
誠如該等豁免公佈所披露,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並已獲批)臨時豁免嚴格遵守公眾持股量規定,延長豁免期限初步為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9月30日,其後進一步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到,中昌國際已獲要約人Glory Rank Investment Limited告知,要約人已向一名獨立第三方出售1.12億股股份,相當於公佈日期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9.93%。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買方並非公司核心關連人士,且為一名公眾人士。
緊隨出售事項完成後,公眾將持有2.81億股股份,相當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5.02%。因此,根據上市規則,公司公眾持股量將恢復至公眾持股量規定水平。預期出售事項將於2020年12月30日或之前完成。
緊隨出售事項完成後股權架構為,中國信達(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份數目8.44億股,佔公司已發行股本74.98%,公眾股東股份數目2.81億股,佔公司已發行股本25.02%。
而要約人由中國信達(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全資擁有。因此,中國信達(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被視為於要約人持有1.12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