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1月5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印發《廣州市舊村莊全面改造成本核算辦法》的通知,該方案適用於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城市更新片區策劃方案、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和審核階段對舊村莊進行的全面改造復建安置等成本核算,實施日期自2019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4日。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舊村莊全面改造成本主要包括前期費用、建安費用、臨遷費用、拆除費用、市政費用、農轉用費用、不可預見費用等。

該辦法指出,現狀房屋拆運費用按不高於每平方米60元的標準核算(包含房屋拆卸、餘泥清運、餘泥排放及辦理各種手續的行政收費、手續費);搬家補償費按每戶4000元的標準核算(含搬出、搬進費用)。

同時明確,在不突破規劃建築總量的情況下,舊村莊改造範圍內安置住宅復建總量按照“棟”“戶”或者“人”三種方式進行核定,同一項目只可以採用其中一種方式核算安置住宅復建總量。住宅復建總量不含住宅公建配套建築面積。

據悉,舊村全面改造採用先收購房屋後回購的方式實施補償的,收購價扣減回購價後的差額納入改造成本。

舊村莊改造範圍內集體經濟物業復建總量可按現有建築面積或用地範圍兩種方式核定。現有建築面積方式核定的,集體經濟組織物業合法建築面積按1:1核定復建量;以用地範圍方式核定的,包括納入舊村莊改造範圍的村級工業園、堆場、貨倉、露天停車場等用地,按現有用地面積和容積率1.8(毛)計算權益建築面積,其建安費用由村集體自籌,不計入改造成本。

該辦法進一步指出,舊村莊改造範圍內規劃的市政配套及公共服務設施應無償移交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設施用地應當與融資用地同步轉為國有。其中舊村莊復建安置區範圍內的非經營性的設施建設投資均計入改造成本,並優先配套建設。

此外,辦法還提出,融資地塊協議出讓土地使用權測算土地出讓金可納入舊村莊全面改造成本(採用自主改造、合作改造模式的)。融資地價測算依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城市更新辦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辦〔2015〕56號)中《廣州市舊村莊更新實施辦法》以及《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穗府規〔2017〕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