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1月5日,香港樓價高踞難不下,社會不時有意見要求延長冷靜期,以及降低訂金水平。消費者委員會日前指出,該會對冷靜期的長短持開放態度,惟認為須考慮修改冷靜期長短的後果,而該會亦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發現若冷靜期較長,殺訂的個案會較多。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下稱銷監局)強調,條例經過運輸及房屋局「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進行討論、公眾諮詢及立法會詳細討論而實施,就冷靜期和類似建議,在立法過程中,消委會、業界和相關持份者均有積極參與並充分討論。

銷監局強調,《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實施以來,已在提升一手住宅銷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加強對消費者保障,以及為業界提供公平競爭環境等,達到一定效果。該局會繼續與持份者保持溝通和交換意見,以達到增加新盤銷售透明度等目標。

一手條例於2013年4月生效,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購買一手住宅單位後,5個工作天內須簽訂正式買賣合約,被市場視為「冷靜期」;若未能完成交易,一般會被髮展商沒收相當於樓價5%的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