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8月28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深交所問詢函,要求詳細說明公司及相關方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的過程、各方出席人員姓名及職務,並核實協議簽署過程、協議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加多寶集團的聲明核實公司披露的《關於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的公告》及所涉事項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說明黃偉清在加多寶集團的具體任職及與加多寶集團的關係情況,公司在簽訂協議時是否要求黃偉清提供加多寶集團的授權委託書。
同時,問詢函要求,中弘股份就相關事項於8月28日前發佈澄清公告並申請公司股票於8月29日開市起復牌。
此前,8月28日,加多寶集團有限公司發佈一則,關於澄清中弘股份《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公告中不實內容的聲明。聲明稱加多寶集團從未與中弘股份、中弘卓業集團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前海銀誼資本有限公司簽署過《經營託管及債務重組協議》,對協議所述內容完全不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