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6月29日,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國家統計局長沙調查隊三部門聯合印發《長沙市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監製操作規程》(長髮改價控[2017]96號)。文件對長沙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開發、單位自建房、拆遷安置房)房價格明碼標價進行了監製與規範。

文件顯示,價格監製的一般流程分為:企業申報材料;區縣(市)人民政府簽署意見;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詢價;國家統計局長沙調查隊詢價;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製;預售許可及開通網籤。

此外,價格監製的基本準則,根據同質可比原則,分業態類型及裝修狀態,以2016年10月為基準期,分為90平米以下、90-144平米、144平米以上三個面積段進行核准。具體情形分為:

1、項目申請預售許可證,2016年10月有銷售的,申報單價不得高於該項目2016年10月分面積段銷售均價。

2、項目申請預售許可證,首次開盤,2016年10月無銷售的,申報單價不得高於同質可比項目2016年10月分面積段銷售均價。由區縣(市)政府同意提供不少於2個同質可比項目。

3、項目申報預售許可證,2016年10月無銷售記錄,但預售審批均價在長沙市房地產調控以後審批的,且申報業態、品質無顯著差異,以預售部門或價格主管部門出具的已審批均價詢價。

同時,文件明確,初始報建為毛坯住宅的,不予認定為全裝修住宅預售;申請全裝修住宅,裝修價格不得超過毛坯價格的15%。

另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文件所作規定適用於長沙市芙蓉區 、開福區、天心區、嶽麓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