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於6月9日公告回覆上交所的問詢函,表示公司放棄前海世茂相關股權及受讓丹青投資股權並未違反不競爭承諾。

據悉,6月6日,世茂股份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於對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放棄前海世茂相關股權及受讓丹青投資股權相關事項的問詢函》。

其中提到,此前世茂股份間接控股股東世茂房地產擬受讓WinReal100%的股權,WinReal全資子公司Grandday持有世茂股份控股子公司前海世茂49%的股權,股權轉讓完成後,世茂房地產將控制前海世茂49%的股權,因而上交所要求補充說明世茂房地產控制前海世茂49%的股權是否違反不競爭承諾,若有還需披露解決措施。

對此,世茂股份回覆稱,前海世茂是其持有51%股權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間接控股股東世茂房地產擬收購WinRealGroupLimited的100%股權,從而持有前海世茂49%股權,受讓價格為32億元,受讓方式為在境外完成交易,以外幣支付。

鑑於此次股權交易需在境外完成交易,且交易所需外幣金額較大,世茂股份不具備相應的外幣支付能力。在世茂股份無能力實施收購的情形下,世茂房地產利用其境外上市的優勢而參與收購,在收購完成後,世茂股份仍持有前海世茂51%的股權,是前海世茂的控股股東。

同時前海世茂將繼續由世茂股份主導經營與管理,世茂房地產不參與具體的經營活動,因此,世茂房地產並未違反不競爭承諾。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到,上交所的問詢函中還提到,根據世茂股份受讓上海丹青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份的關聯交易公告,世茂股份擬受讓世茂房地產全資子公司丹青投資100%的股權,丹青投資持有南京世茂新發展51%的股權,世茂房地產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擇荃持有49%的股權。

南京世茂新發展主要從事開發南京雨花臺軟件谷A6及西一西二地塊,交易完成後,世茂股份將與上海擇荃共同開發“南京世茂雨花項目”。因而要求世茂股份補充披露說明世茂房地產在本次交易前是否違反不競爭承諾;且交易完成後,世茂房地產仍持有南京世茂新發展部分股權,是否違反不競爭承諾。

就此,世茂股份表示,世茂房地產全資子公司丹青投資於2015年12月9日通過招拍掛獲取了“南京世茂雨花項目”地塊,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混合)、商服用地、商務辦公用地。

鑑於該地塊以住宅為主,在當時住宅市場較火熱的背景下,世茂房地產取得該項目時,將其作為住宅及配套商業和輔助辦公進行投資。

後世茂房地產認為,將上述項目作為不可區分的綜合類項目由世茂股份控股更符合相關的不競爭承諾。因此通過向世茂股份轉讓丹青投資100%股權,使世茂股份獲得對該綜合類項目的控股權。

此次資產評估增值額為4390.28萬元,相較世茂房地產對於項目15.3億元的前期投入,增值幅度僅為2.87%。經世茂房地產綜合考慮,最終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為4896.77萬元,充分保障了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利益。

根據相關的不競爭承諾,對於不可拆分的既有商業地產開發、同時又有酒店或住宅開發的房地產綜合類項目,世茂股份和世茂房地產通過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進行項目投資、開發和經營,且該項目公司由世茂股份控股。

交易完成後,世茂股份成為南京世茂新發展控股股東,在此情形下,世茂房地產仍持有南京世茂新發展部分股權,符合相關的不競爭承諾。